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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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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固体废物基本属性
1.自然属性:固态物质有一定的体积和形状,可以堆存和转移
2.资源属性:其被“废弃”的性质随时间的变迁而具有相对性
3.危害性:
(1)占用土地,影响景观;
(2)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
(3)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和大气;
(4)其危害具有隐蔽性、间接性、滞后性、不可逆性。
固体废物的分类:按来源,分为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弃家电、电子废物、农业废弃物、农药废弃包装物、病死动物等。按危害,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危险固体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包括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